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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健康管理师技能补贴政策全面解读
东川区为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健康管理师队伍建设,出台了《东川区健康管理师技能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健康管理师进行补贴激励。现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健康管理师。
2. 在东川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健康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3. 在东川区注册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事健康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健康管理师技能补贴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档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 三级:每年补贴1万元。
2. 四级:每年补贴8000元。
3. 五级:每年补贴6000元。
三、补贴条件
1. 持有有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 在东川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健康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行为记录。
4. 符合东川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补贴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东川区健康管理师技能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申请人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申请人从事健康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的证明。
4.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补贴发放方式
1.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2. 东川区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六、监督管理
1.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
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不符合补贴条件,将取消或追回补贴资金。
3.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开展补贴发放情况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合理使用。
七、政策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八、附则
《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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